自從哥倫布抵達新西班牙開始,新大陸上的混血社會便開始成形,從掠奪、蓄奴、至上層社會之間的政治聯姻、西班牙人與印第安人創造了複雜又難解的血緣網絡、之後,隨著非洲移民來到美洲,新大陸的社會越顯複雜.在十六世紀,歐洲人還沒有現在的種族概念,對於血緣的混合,人們只看待為純粹的社會現象.此態度一直維持至十六世紀下半葉,西班牙政府才開始立法、對混血人口設下限制,禁止他們攜帶武器、擔任修士、從事特定手工業與擔任公職.擁有非洲血統的男女不得於晚間出現於公共場所、祖先為非基督徒背景的非歐洲人每年得支付特別稅稱為原罪稅、非裔混血女性不得穿戴西班牙風格的黃金首飾等,多如牛毛的法規一一頒佈、為了因應殖民地日漸混雜的種族,同時也反映出殖民當局的焦慮.
面對血緣混雜的社會,一複雜的分類體系應孕而生:卡斯塔體系(Casta)試圖以血統道德與精神價值為標準、為新西班牙的民族進行分類,有趣的是,卡斯塔體系以視覺作為分類基礎,其畫作繪製相當詳盡、內容囊括了歐洲、印第安與非洲等三個主要血統相互搭配之下的混雜種族分類,畫作內通常都以每個民族有著根本、不可改變的本質,並且以特定、可預測的方式與其他民族結合在一起.並為每個種類加上特定的稱呼與標籤:Mulattos(非洲歐洲混血)、Mestizos(印第安歐洲混血)、Zambo(非洲印第安混血)截然不同.Chino(Mulattos與印第安人的混血,儘管Chino同時指中國人、但在這裡Chino由pelo chino(捲毛人)轉變而來).Castizo(西班牙人與Mestizo混血),Morisco(西班牙人與Mulattos混血),其餘千奇百怪的分類包括Coyote(意指土狼、Mestizos與印第安人混血)、Lobo(意指狼、也為非洲印第安混血、與zambo的不同來自於混血的程度)、Albino(白化症患者)、Cambujo(皮膚黝黑者)、Albarazado(有白斑者)、barcino(有色斑者)、tente en el aite(意指吊在空中者,意思為歐洲父母所生、隔代遺傳的黑人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