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劇演到後來不就都是什麼都亂入嗎?陳昭容可以是張晨光的兒子,六月其實是吐魯番的公主或什麼之類。這大概就是我現在的感覺。
廢墟佔領第五十天,就在我進入廢墟後,空蕩的房屋有著一股奇異的氛圍,某件不可告人的事正在某處上演著;房子的另一角,捲曲著兩個人影,黑暗的深處,一張年輕的面孔正對著我,面孔下面是國中制服,書包放在一邊;滿是青春痘的臉上滿是恐懼,我們兩人默默地互相注視著。
敵不動,我不動。
這時背對著我的國中女生,似乎挺賣力地吸吮著男的老二,在對峙之中是唯一一個狀況外的人;我心中帶著無法遏止的好奇,相當想知道整件事情會怎麼發展下去,我想他也正在思索,該以怎樣的訊息模式傳遞給下方的女伴。
吸、吸、吸,毫無反應。
在兩人匆匆地離開廢墟的時候,我坐在階梯上目送著他們離去,熟門熟路顯然早已不是第一次來這。
原來這裡已經成為國中生傳說中的口交天堂了啊…
我這樣跟自己說。
但是,這不是我要說的事情。
廢墟佔領兩個月,一群黑道衝到廢墟裡面,要找正在逃債的王明德,或李大華,或張冠名,
「王明德/李大華/張冠名?這裡沒有這個人啊。」廢墟的成員回答他們。
那群人說他們聽到線報說王明德/李大華/張冠名正在這,所以他們要等他回來。於是,聽說,在其他成員到達廢墟的時候,一群人坐在床墊上跟阿寶看著電視,鐵棒鏈條等還放在牆角。而最後他們似乎還是沒有找到傳說中的王明德/李大華/張冠名。
不過我要講的也不是這天。我講的是那天。
那天大哥把開山刀拿出來的剎那,我的笑容在半空中僵住。
開山刀看起來很新、很亮,在路燈下面會亮晃晃的那種,外面包著一層皮套,有雕花雕滿了各種植物,很有新藝術的風格。
我想知道這是不是紀念版的。百人斬紀念款、鬼見愁紀念版,之類。
然後大哥舞的虎虎生風。
我的笑容還在半空中。
事情的一開始來自於我們一群人坐在附近只有一個多人寬小路邊聊著天。
遠方一個中年人經過,看見一群死大學生把過道擋住,充滿不悅。
「喂,借過一下。」
一群大學生嘻皮笑臉不讓路,(哈哈哈,過去啊,嘿嘿嘿,過去啊)與我嘴賤的搧風點火之下(喂,讓一下啊,嘿嘿),事情馬上就演變到目前的情況。
大哥現在便在我們面前舞著開山刀(事情就是這麼簡單,就跟某大學生慘死在飆車族刀下的理由一樣的簡單又有力。)
大哥破口大罵:「不讓?不讓?看你還讓不讓路?」
我的笑容還停留在半空中。
我想起我媽,跟我的家人,跟我一生的成長歷程,一切好的與不好的事情。
現在我面臨兩個選擇:
1.站起來破口大罵順便把手或是腳送上去給他砍幾刀。
2.跪在地上磕頭道歉
我選了比較務實的路,在開山刀前不停揮手點頭道歉,假裝這一切只是像是馬路上的小擦撞
“對不起是我的錯" “對不起擋住你的路" “對不起" “對不起"
請叫我龜兒子。
後來在刀子的脅迫下跟著大哥來到他家。
他泡著茶,我坐在他對面的沙發上面雙手抓著褲子搓著揉著,手上都是水與汗,我對於汗腺的積極作用感到驚訝。
大哥還在罵:
「年輕人叫你們讓個路不讓,是吃飽撐著還是看我不爽?」
於是我問我自己:我是吃飽撐著嗎?還是看我他不爽嗎?還是兩者皆是?
我該回答哪個好呢?
“對不起,大哥,是我的錯" “對不起"
龜兒子也還在道歉
「喝啊!」
眼前是一整組的老人茶,我挑了離我最近的茶杯,拿起,上面有竹子的花樣。
大哥從茶几底下面拿出一把槍,我差點把茶給噴了出來,槍感覺很沈重,不知道到底是空氣動力,或是火藥動力?我止住自己發言的衝動,免得他在眼前表演給我看。
這時槍口在我眼前晃來晃去,我冷汗直流。
中年的眼睛看著我。
“你混哪的?" “不混哪"
“誰罩你的" “不誰罩"
“你家住哪的?" “公館" “公館哪裡?" “和平東路" “和平東路是公館嗎?" “大哥對不起,不是"
“你爸混哪的?" “混公務員"
龜兒子有問必答
我想著格瓦拉,我想著體制或是相關的一切。
我想著那天在廢墟,誰在台上侃侃而談著,衝撞、反抗、抵抗、反文化、文化霸權,反殖民、後殖民,你說啥?非暴力?對,他談到了非暴力,「以某種道德優勢征服敵人」,關於遙遠的南方的甘地,與關於遙遠西方的黑人民權運動,關於一段在灰狗巴士上發生的故事。
“大哥,我跟你講個故事,這件事情發生在很久以前的印度…."
太棒的開場白了!
對面這個兇神惡煞的中年人聽到我要解放他一定會高興的流下眼淚,一定會丟下槍邊哭邊跟我道歉。
你能說:"喔,沒有,我只是反對這個,反對那個,但是,我只反對這個喔,關於黑道,關於幫派,不在這個與那個的範圍內歐」
你會說:「這是一種看不見的制度。」
「喔,這是一種階級性的問題」
等等之類,學術性遮掩醜態的屁話。
是啊,是阿。
不過我的嘴巴沒有閒著
「大哥,真的對不起」、「大哥,我們是在開玩笑」
龜兒子在為了自己的手臂或是性命道歉,而我想這些話應該來得有建設性多了。
「你們這些小朋友都是這樣沒有禮貌嗎?」
「不是。」(我現在多有禮貌啊)
「我只是要過去有那麼難嗎?」
「很簡單。」(你直接揮著刀衝過去一切的問題就解決了?)
「我只是住在這,你們在這吵吵鬧鬧,我無所謂,但是連過路都過不去,不是太過分了嗎?」
「對。」
兩個人回到彼此的一團煙霧中品嚐著老人茶,玩著你問我答的遊戲,直到一方厭倦,(我指的是他那方,我單方面早已身心俱疲。)
最後,整整一生歷程的五分鐘之後我離開這個小房間,走在事發地點的小路上,爲全身而退感到高興、然後沮喪, 順著階梯一路走下去,等離大哥的房子一百公尺後,才從內心而發的說了聲:
「幹。」
不過,當然是小小聲的。